在青岛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领域,薛蓓律师宛如一颗闪耀的明星,凭借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广泛赞誉。
薛蓓律师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该所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主办律师及负责人,还是民商事诉讼部的骨干律师。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她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如此,她还是青岛市道路交通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和公益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多家运输企业、汽车服务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亦是青岛市多元解纷中心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可以说,薛蓓律师在交通事故维权领域有着多重身份和广泛的社会参与。
她曾为多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案风格严谨细致、逻辑缜密,并且善于与当事人沟通,注重实际办案效果。她始终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都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用专业能力守护伤者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是当之无愧的交通事故维权专家。同时,她还是现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在行政法实务执业方面经验丰富,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此外,她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在政企合作项目、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中,她擅长结合行政监管法规把控项目合规关口,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市场主体应对行政执法事务提供一体化法律解决方案。
下面通过两个成功案例来进一步了解薛蓓律师的专业能力。
2025年4月,肇事方驾驶小型轿车与骑行电动车的我方当事人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当事人受伤住院,确诊为股骨骨折,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薛蓓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肇事司机及承保交强险、200万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肇事司机经传唤未到庭应诉。
面对这种情况,薛蓓律师整理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辅助器具发票等全套证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针对保险公司各项减损抗辩逐一进行答辩,结合鉴定意见合理核算护理、营养周期,完整主张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
最终,法院采信了全部核心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当事人各项损失合计162340.09元,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当事人合法人身损害赔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维权成功。这个案例启示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妥善留存就医、鉴定、交通支出全部凭证,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即便肇事方拒不出庭,凭借完整证据链仍可依法胜诉,保险公司不合理压低赔偿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务工人员赵某受青岛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从事屋顶修缮高空作业,作业途中不慎坠落致骨折。事发后用工方仅垫付3.5万元费用,还以事前签订一次性赔付协议、伤者自身操作失误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当事人委托薛蓓律师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主张各项剩余损失279270.5元。
案件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劳务公司认为伤者具备施工经验,受伤系本人操作失误,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二是用工方主张私下赔付协议已约定一次性了结,原告无权再次索赔。
薛蓓律师紧扣《民法典》劳务侵权相关规定,指出劳务公司开展高危高空作业,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用具,未尽用工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主要过错方。同时,驳斥一次性协议效力,指出签署协议时未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无法预估伤残带来的大额损失,先期少量垫付不能免除完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她整理就医凭证、受伤经过、伤情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充分质证说理。最终,案件也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薛蓓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