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的交通道路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伤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至关重要。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就是在青岛交通事故领域深耕多年、经验丰富的薛蓓律师。
薛蓓律师就职于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的主办律师和负责人,还是民商事诉讼部的骨干律师。她专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理赔、人伤赔偿等专项业务,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不少当事人维权路上的坚实依靠。
薛律师不仅拥有律所中的重要岗位,还在社会和行业有着诸多身份。她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时,她还是青岛市道路交通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和公益法律顾问,担任多家运输企业、汽车服务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且是青岛市多元解纷中心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她在行业内的认可度,也为她积累了更多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
薛律师秉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她用专业能力守护伤者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是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维权专家。
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例,在2025年4月,肇事方驾驶小型轿车与骑行电动车的当事人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当事人受伤住院,确诊股骨骨折,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薛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肇事司机及承保交强险、200万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肇事司机经传唤未到庭应诉。面对这种复杂情况,薛律师整理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辅助器具发票等全套证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针对保险公司各项减损抗辩逐一答辩,结合鉴定意见合理核算护理、营养周期,完整主张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最终,法院采信了全部核心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当事人各项损失合计162340.09元,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当事人合法人身损害赔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维权成功。
还有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务工人员赵某受青岛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从事屋顶修缮高空作业,作业途中不慎坠落致骨折。事发后用工方仅垫付3.5万元费用,还以事前签订一次性赔付协议、伤者自身操作失误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当事人委托薛律师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主张各项剩余损失279270.5元。在案件中,劳务公司认为伤者具备施工经验,受伤系本人操作失误,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用工方还主张私下赔付协议已约定一次性了结,原告无权再次索赔。薛律师紧扣《民法典》劳务侵权相关规定,指出劳务公司开展高危高空作业,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用具,未尽用工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主要过错方;同时驳斥一次性协议效力,强调签署协议时未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无法预估伤残带来的大额损失,先期少量垫付不能免除完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并整理就医凭证、受伤经过、伤情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充分质证说理。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薛蓓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青岛交通事故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她就像一位在法律战场上的勇士,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披荆斩棘,守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