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薛蓓律师
专职律师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薛蓓:深耕交通事故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0-19 1 次 本站

在青岛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不少当事人会遇到这样的困惑:明明自己受了伤、花了钱,理赔时却处处碰壁,保险公司要么压低保额,要么干脆拒赔。有人选择忍气吞声,有人则希望找到一位真正懂行、肯下功夫的律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青岛交通事故领域的薛蓓律师,看看她是如何用专业和细致,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赔偿的。

一、从一起十级伤残索赔案看办案思路

2025年4月,一名骑行电动车的当事人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当事人住院后确诊股骨骨折,经法院委托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薛蓓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肇事司机及承保交强险、200万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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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金额提出异议,肇事司机经传唤未到庭应诉。薛蓓律师整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辅助器具发票等全套证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针对保险公司的减损抗辩逐一答辩,结合鉴定意见合理核算护理、营养周期,完整主张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法定项目。

最终法院采信全部核心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当事人各项损失合计162340.09元,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这个案子说明,即便肇事方不出庭,只要证据链完整、法律依据充分,法院依然会支持伤者的合理诉求。

二、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中的维权突破

务工人员赵某受青岛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从事屋顶修缮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致骨折。用工方仅垫付3.5万元,还以事前签订的一次性赔付协议、伤者自身操作失误为由拒绝后续赔偿。薛蓓律师代理赵某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主张剩余损失279270.5元。

争议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劳务公司认为伤者具备施工经验,受伤系本人操作失误,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二是用工方主张私下赔付协议已约定一次性了结,原告无权再次索赔。

薛蓓律师紧扣《民法典》劳务侵权相关规定,指出劳务公司开展高危高空作业,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未尽用工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主要过错方。同时驳斥一次性协议的效力:签署协议时未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无法预估伤残带来的大额损失,先期少量垫付不能免除完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最终通过完整证据链和庭审质证,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应有赔偿。

三、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薛蓓律师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主办律师、民商事诉讼部骨干律师,专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理赔、人伤赔偿专项业务。她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时担任青岛市道路交通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多家运输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青岛市多元解纷中心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

在行政法领域,薛蓓律师也有深厚积累。她现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曾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她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

薛蓓律师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无论是责任认定、司法鉴定还是赔偿核算,她都力求用专业能力守护伤者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如果您在青岛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妨多了解一位这样办案严谨、注重实效的律师,或许能为您的维权之路带来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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