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交通事故纠纷时有发生,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敬业的服务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维权的保护伞,她就是薛蓓律师。
薛蓓在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履历。她曾为多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这培养了她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和缜密的逻辑思维。她始终坚持“以证据为基石、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对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都全程跟进、精细化办理。无论是简单的案件,还是复杂的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能力守护伤者尊严,用法律手段兑现合法赔偿,是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维权专家。
同时,她还是现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行政法实务执业经验。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她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还曾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此外,她还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在政企合作项目、国企改革、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中,她擅长结合行政监管法规把控项目合规关口,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市场主体应对行政执法事务提供一体化法律解决方案。
薛蓓律师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也是该律所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法律事务部主办律师/负责人,还是民商事诉讼部骨干律师。她专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理赔、人伤赔偿专项业务,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律所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她拥有众多社会和行业身份,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她还是青岛市道路交通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公益法律顾问,担任多家运输企业、汽车服务机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青岛市多元解纷中心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这些身份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体现了她在行业内的担当,她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行业事务,为推动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2025年4月,肇事方驾驶小型轿车与骑行电动车的我方当事人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当事人受伤住院,确诊股骨骨折,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薛蓓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肇事司机及承保交强险、200万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肇事司机经传唤未到庭应诉。
薛蓓律师整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报告、辅助器具发票等全套证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针对保险公司各项减损抗辩逐一答辩,结合鉴定意见合理核算护理、营养周期,完整主张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最终,法院采信我方全部核心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当事人各项损失合计162340.09元;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当事人合法人身损害赔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维权成功。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妥善留存就医、鉴定、交通支出全部凭证,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即便肇事方拒不出庭,凭借完整证据链仍可依法胜诉,保险公司不合理压低赔偿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务工人员赵某受青岛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从事屋顶修缮高空作业,作业途中不慎坠落致骨折。事发后用工方仅垫付3.5万元费用,还以事前签订一次性赔付协议、伤者自身操作失误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当事人委托薛蓓律师诉至平度市人民法院,主张各项剩余损失279270.5元。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务公司认为伤者具备施工经验,受伤系本人操作失误,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用工方主张私下赔付协议已约定一次性了结,原告无权再次索赔。
薛蓓律师紧扣《民法典》劳务侵权相关规定,指出劳务公司开展高危高空作业,未配备任何安全防护用具,未尽用工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主要过错方;驳斥一次性协议效力:签署协议时未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无法预估伤残带来的大额损失,先期少量垫付不能免除完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整理就医凭证、受伤经过、伤情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充分质证说理。最终,案件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薛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青岛交通事故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维权律师。